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轻伤害刑事案件

来源:365备用地址 作者:姜姣 时间:2017-11-16 09:53 字体设置:

 

     近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在批捕阶段促成了一起轻伤害案件的刑事和解。
    2017年7月,姬某某在本村村民安某某家大门口与他人聊天时,与本村村民任某某发生口角,姬某某遂拿起安某某家门前的一根木棍,将任某某的前臂打伤。经鉴定,任某某当日前臂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受理该案后,通过详细查阅案卷,讯问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家属,在嫌疑人和被害人所在的村庄内走访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属同村同乡的邻里关系且并无宿怨,本次发案是因为被害人系智力残疾人,言语辱骂嫌疑人,致使嫌疑人一时激动将其打伤。承办人认为,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且嫌疑人是一名无知村妇,经过批捕程序前的刑事拘留,已对其有一定的教育意义,懂得了故意伤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而被害人一方的医疗费用,经济损失等也需及时得到一定的补偿,为其后续的治疗休养提供经济支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里关系,其父母孩子都在一个村里生活,以后的交集在所难免,如能调解成功,争取嫌疑人取保候审,也让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补偿,不失为一个双赢的结果。于是承办人立即启用刑事和解程序,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通过初步的了解,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被害人希望得到合法赔偿,嫌疑人真心悔罪,希望得到从宽处理,本案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承办人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斡旋,引导其换位思考,找到利益平衡点,同时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对症下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番教育引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坐在了一起,将矛盾化解,冰释前嫌,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家属谅解了嫌疑人。协议签署后,承办人郑重告诫双方当事人,以后邻里相处要互相忍让,绝不能旧事重提,再生事端,双方均承诺以后定会和平共处。自此,一件邻里之间的伤害案件成功达成了刑事和解。
    对于轻伤害案件,除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法律问题,更应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怨仇,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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