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脂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的通知

来源:365备用地址 作者: 时间:2016-12-16 16:05 点击: 次 字体设置: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脂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银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米脂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米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米脂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提出的实施细则和具体要求,现制定米脂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履职尽责活动,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巩固治理成果,再加措施,克难攻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好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的攻坚战;以前所未有的成效,打造良心工程、惠民工程,确保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的周围无黑臭水体存在,营造一个风景优美、环境幽雅、适宜居住的美丽家园。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底前:完成我县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完成银河、饮马河城区段水体治理。
  2017年底前:实现我县城市建成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2018年底前:我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
  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城市建成区水体进行预评估,水体排查范围包括:银河、饮马河、无定河城区段、公园景观湖、城市沟渠等;在初步确定的黑臭水体区域进行民意调查,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然后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所确定的水体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照《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划分该水体的黑臭等级;最后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清单内容包括:水体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面积/长度、所在区域、黑臭级别、水质现状、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达标期限等。该项工作需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于2016年底前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二)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
  在系统分析我县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筛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初步确定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径,预估所需的工程措施、工程量和实施周期,预测水体整治效果,形成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具体内容包括:污染源调查、环境条件调查、整治技术选择、整治工程量预测、整治效果预测。(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城投公司)
  (三)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编制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坚持治理为先、管护为主,强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合理安排工程治理时序,确保整治工程长效运行。具体水体的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在拟定黑臭水体年度整治计划时,要力争一次整治到位,确保后期管护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做到治理工作行之有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规划局、县城投公司)
  (四)评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
  县水务局、县住建局会同县环保局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制定期间,遴选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或相关检测单位需对治理工程实施前的基本情况做摸底调查,并全程跟踪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为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工程实施单位应于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相关主管部门应于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工后向评估机构下达评估通知,并将评估机构需在连续六个月的整治效果跟踪基础上,完成评估工作,评估结论应向社会公示。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应报上级住建、水务、环保等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评估的方法主要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法或专家评议法。(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当前涉及民生的大事件,也是为百姓做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完成此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紧张有序进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城投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研究、决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部门根据职能权限,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责任任务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高效完成。
  1、县发改局:负责政策咨询、项目立项、申报国家资金;负责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2、县财政局:负责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方案编制、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整治效果评估及后续管护等工作经费保障;负责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管护财政支付政策。 
3、县水务局:负责所管辖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方案制定、治理工程实施等工作;负责所管辖黑臭水体治理相关信息上报及后期管护工作。
4、县住建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上报及档案管理;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做好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督导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及评估专家委员。
5、县环保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识别、定级;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及规划编制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编制黑臭水体治理方案;负责协助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工作。
  6、县城投公司: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资金筹集,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实行“月例会、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作为每年政府责任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落实任务,加大投入。各部门要咬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年度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县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治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
  (五)注重配合,巩固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主管单位要充分履职,坚定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对城市水体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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