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委出台了“奖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制度保障,为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建设创新型政府注入了内在动力。因此,我们应该让“三项机制”在基层落地生根,大放异彩。 一、鼓励激励,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源泉。目前,我们干部队伍中,有些怀有一种懈怠的情绪,认为在现有的工作环境中,工作的好与差没有区别。我认为出现这种心理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内的干部考核制度不健全;二是奖励激励措施不“给力”甚至措施缺位。因此,当下应建立健全考核以及奖励制度。首先,细化考核制度。比如,每半年考核一次干部做到及时奖励阶段表现突出的干部;其次,细致化考核项目,分为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党建工作中成绩优异者等等,做到每项奖励有据可依。最后,出台有效的奖励制度,给优秀者合理的物质、政治奖励,鼓励“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为发挥个人特长提供动力。 二、容错纠错,是干部勇于干事创业的制度底气。“容错纠错”主要解决干部“不敢为”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营造允许失败、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首先,建立完善的容错制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是容错的前提。严格坚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政策界限。其次,健全纠错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把握苗头、倾向的方向;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查找错误原因以及寻求纠错方式。最后,完善监督机制,防止徇私舞弊,袒护现象的存在。 三、能上能下,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助推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环境,能激发干部干事的斗志。要营造这样能上能下的工作环境,“上下”的方式是关键。我县出台有关优秀的大学生村官有资格提拔重用的政策就是能者上的典型体现。具体在基层环境中应当给干部充分的“上”的空间,“因人制宜”让每一位干部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让“上”者适的其“职”。然而,“下”应当严格按照“三项机制”规定的调整方式,并配合本单位的制度,民主的评议等方式真正做到“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让“下”者下的心服口服。 总之,“奖励激励” “容错纠错” “能上能下”这三项机制相辅相成,我们会把“三项机制”的每项机制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积极引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主动为民服务。让“三项机制”在基层应用中蔚然成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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